南开大学关于2021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
示范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也为探索和积累实践基地建设经验,2021年度研究生院继续组织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在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素养、实践研究与创新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基地是培养单位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与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共同建立的人才培养平台,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是产学结合的重要载体。加强基地建设,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基本要求,是推动教育理念转变、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二、遴选方案及资助形式
1.2021年度计划在我校已有的专业学位类别中遴选10个基地开展校级示范性基地建设工作,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报1个示范性基地,涉及多个学位类别的学院最多可申报2个。
2.项目建设经费由各学院从专业学位教学经费中支出,每个实践基地建议资助5万元,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自定。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我校已有的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予点之一,且具有一定的在校生规模。
2.申报单位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对专业学位教育高度重视,已建立了较为规范、完善的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机制,且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发展和保障措施。
3.有一支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专兼职相结合,能够满足当前专业学位教育需要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4.具有能够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的相对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应在区域内具有行业代表性,且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一般每年接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人数不少于20人。
5.申报单位与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教学研究、科研合作等方面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实践基地管理规范,责任落实,合作效果良好。
四、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各学院根据基地建设情况组织申报,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报1个示范性基地,涉及多个学位类别的学院最多可申报2个;申报学院须填写《南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4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zhi@nankai.edu.cn,纸质版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并主管领导签字)提交至专业学位办公室;逾期未报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资格审查:申报结束后,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进入评审环节。
3. 评审立项: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批准立项。
五、项目建设要求
1.成立示范性实践基地工作小组,由双方的负责人、专家及相关管理人员共同组成,负责专业实践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建立专业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包括:基地日常管理制度及教学组织运行机制;制定基地建设规划及建设方案、构建实践基地质量监控体系;制定基地研究生培养方案,确立实践教学内容、实施方案及考核方法;开发实训项目等。
3.配备相应的专职和兼职的实践指导教师。聘任合作单位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学术水平或技术专长的专家学者作为兼职导师,负责制定基地导师年度考核与管理办法,明确基地导师的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
4.建立优质资源共享平台,与基地共建单位开展教学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及科研合作活动。
六、项目管理
1.研究生院将在建设期内组织进行中期检查以及结项验收工作。
2. 此示范性基地建设项目解释权归研究生院所有。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附件:南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