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天津市教委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小组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研究生教学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确保研究生教学质量,现将相关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开学安排
学校自2月22日正式开学,2月22日—3月7日全面实行线上教学,3月7日报到注册,3月8日起全面恢复线下教学。学生返校时间按照学校的返校工作方案执行。
二、开学注册
研究生开学注册应于3月7日开始15日内完成,不得由他人代为注册,因疫情隔离等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注册的研究生,须按照要求办理延缓注册或休学手续。本次注册的具体形式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授课安排
1.2021年春季学期第1-2周(2月22日—3月7日)全面实行线上教学,线上教学模式参考2020年春季学期的方法执行,确保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同质等效。
2.2021年春季学期第3周(3月8日)开始,全面恢复线下教学,如部分学生因疫情原因不能返校参加线下学习的,各培养单位要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同步开展预案。授课教师应在开展线下教学的同时,利用雨课堂(长江雨课堂)、智慧树等教学平台或腾讯会议、飞书等视频会议系统将教学情景直播给未返校学生,并通过各种方式与学生建立联系,督促学生学习效果。
3.加强课程考勤管理,做好教学过程中的健康状况检测。任课教师要调查了解学生的缺课缺勤原因,若因疾病或不适症状缺课缺勤,应详细记录所患疾病或症状信息,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开课单位教务部门,并由教务部门报告研究生院以及所在单位学生管理部门。
4.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可在校内完成的实习、实践类课程,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合理设计实施方案;需校外开展的实习、实践类课程,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实习实践地区和单位要求,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四、研究生指导工作
研究生导师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及时和全面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和身心状况,帮助研究生舒缓压力;要与研究生保持联络畅通,指导研究生阅读高水平专业文献,对研究生的学术进度、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严格把关,做好研究生的线上学习答疑与学位论文指导工作。导师须定期与所指导的研究生保持联系。
五、学位授予及毕业前期工作
1.毕业资格审查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以及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工作。
2.论文送审
按照南开大学论文评阅管理规定执行,论文送审采取线上送审和邮寄送审相结合的方式。
3.答辩
采取线上答辩和线下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期毕业和获取学位。做好延期毕业学生的指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延期毕业研究生进行指导,特别要关注临近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的学习和心理状况。
六、工作分工
1.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整体教学安排和质量监控;
2.培养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开展本单位教学组织管理、传达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师和学生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本单位任课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教学场所的日常管理。
3.各单位分党委:对教师线上教学资源进行审核,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4.任课教师:做好课堂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准备工作,依据学校要求调整授课计划,学习和掌握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理流程,检测教学活动中的学生健康状况。
5.研究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坚持体育锻炼,科学佩戴口罩,注意与导师、辅导员以及学院教务保持联系。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15日